耗材低價聯動模式仍在調整,“三省價”變“最低價”,同時多省啟動耗材價格監測。?
01
“最低三省價”時代結束
嚴查異常高價、低價
3月17日,青海省醫保局發布《關于規范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直接掛網價格及采購要求的通知》,對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直接掛網價格及采購要求進行調整。
通知要求5月1日起,已掛網產品填報全國現行最低三省省級采購價的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僅保留全國最低掛網價,僅有一省掛網價或申報價的保留其掛網價格。
相關企業應主動關注本企業在青海省采購平臺規范調整后的掛網價格,如全國最低掛網價(含實際交易價格)在外省調低的應主動開展價格聯動,并于30天內向省藥品采購中心提出價格調整申請,省藥品采購中心及時調整掛網價格,并實行動態管理。
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誠實守信原則,以不高于全國最低掛網價(含實際交易價)或企業申報價進行掛網,不再填報全國最低三省省級采購價,醫用耗材產品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驗、全國通享”的原則,醫藥企業需同時在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門戶提交醫用耗材產品掛網申請。
公立醫療機構參照申報企業填報的掛網價與企業進行議價采購,采購價格不得高于掛網價。
在此次通知之前,青海省已通過約談掛網企業,督促及時更新和確認掛網價格,共處置10批次3747個掛網價格異常產品,其中藥品37個、醫用耗材3586個、診斷試劑124個,最高降幅95.67%,平均降幅34.93%。
同樣在5月1日開始執行的,還有湖南省醫保局發布的《關于建立湖南省醫藥價格信息監測與處置機制的通知》。文件提出,重點監測醫藥費用增幅過大、增速過快、結構不合理、群眾就醫負擔顯著加重的統籌區和醫療機構信息;藥品、醫用耗材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惡意低價信息。利用價格信息監測,加強醫藥機構自律、引導群眾合理就醫購藥。
具體監測內容如下:
其中耗材掛網價同樣在監測范圍中。文件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定期采集湖南省醫藥采購平臺掛網的藥品、醫用耗材掛網價格信息,以及交易訂單內產生的實際交易價格信息。
在此次湖南的價格監測范圍中,不止高價產品,異常低價產品也要查。對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以及市場惡性競爭導致惡意低價出現的時間、地域、價差、頻次等進行監測分析,分析結果作為發現和糾治虛高掛網價、回流藥、假藥等問題的重要線索。
除青海、湖南外,江蘇、黑龍江、內蒙古、陜西、河北、甘肅、山東等多省也先后啟動相關耗材掛網價格治理工作,未按要求及時調整的企業相關產品將面臨撤網、信用扣分等處罰。
02
?國家出手
耗材掛網變革深化、統一
耗材掛網整治是今年醫保領域的重點工作。在今年2月國家醫保局辦公室發布《醫保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點事項清單》,要求醫藥產品掛網全國聯審通辦。企業通過國家統一門戶網站向一省或多省申請掛網,提交產品和價格資料,資料一次提交、一省核驗,信息全國通享。
在全國聯審通辦的推進下,企業掛網工作流程迎來明顯簡化,讓掛網工作可以“一步到位”。同時,價格監管經更加透明、及時,虛報空間進一步收縮。
地方上價格數據共享也在推開。去年10月,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開展了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價格比對工作。其中以陜西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數據為基準,與廣西、山東、安徽三省平臺比對。對于發現的部分產品未按要求聯動外省最低掛網價情況,取消掛網資格,一年內不再受理該產品的掛網申請。
掛網價格聯動的同時,信用評價與獎懲機制強化。如虛假申報、配送不及時等行為將受到信用記分制度制約,并影響企業參與帶量采購資格。
另外,處罰機制上進一步排除監管死角。湖南此次規定,異常藥品、醫用耗材價格信息處置。參照國家醫療保障部門醫藥價格風險處置措施和相關指引,采取價格核查、書面函詢、成本調查、價格約談等措施,督促企業主動規范價格行為;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整改或明顯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公開問詢方式,要求企業公開說明具體價格情況;對公開問詢后仍拒絕整改的,依規采取信用評價措施;對企業反映停產停供希望免予價格整改的,穿透到上市許可持有人,防止通過關聯交易改頭換面逃避監管。
監管還從掛網環節逐漸延伸至醫療機構采購端,例如南京醫保局發布的《關于深入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價格治理工作的通知》,鼓勵定點醫療機構與企業在“南京專區”對已掛網的藥品和可單獨收費醫用耗材產品開展自主議價,并執行“零差率”銷售。對于開展自主議價的定點醫療機構給予結余留用獎勵。每年3月按照醫療機構自主議價結果計算各定點醫療機構上年度結余留用獎勵,當年內撥付。
伴隨價格監管配套機制完善,跨省價格數據共享和“全國聯審通辦”模式推廣,區域耗材價格差異將被逐步消除,全國統一的最低價格體系加速形成。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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