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藥品價格的事情非常多:那邊價格治理進入深水區,線上線下比價如火如荼,這邊集采也有一些信息傳出,某企業因為質檢沒過關,又被取消了中選資格。剛剛結束的大會上,"優化藥品集采政策,強化質量評估和監管,讓人民群眾用藥更放心"成為了今后全國從上到下開展集采的"指導思想",依據此,業內傳出集采有關部門要開一場關于優化集采政策的會議。根據業內"傳說",主要有五個方面,筆者對此一一簡析,如下:
一、鼓勵原研配備,醫院考核中不再強制中選品種的量,鼓勵買到原研藥。
今年一月,國家局在某個調研場合中,再次書面表示:"集采協議量一般在醫療機構報量的60%-80%,剩余部分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擬采購品牌,無'一刀切'不允許采購使用'進口原研藥'的制度安排"。話雖這樣說,作為圈內人士來看的話,只要完成了協議量,其它的量仍然是可以用原研的。但是如果不再強制中選品種的量,那么也就意味著量沒有了保證,沒有了保證的量,誰還會去以價換量呢?用流行的話說,帶量采購的實質難道不就是一個雙向奔赴的過程?!
二、未來集采選品種時,更多考慮已充分競爭的品種,市場太小或競爭不充分的先不采。
本身市場競爭不充分的品種也沒有進入國采,現在每批國采的門檻已經是層層加碼,到了7家的起步線。但市場太小的品種不進入集采,相信大家是充分擁護支持的,畢竟市場培育是需要一個階段性過程的,如果市場還沒有做起來,就直接用降價把市場的結構給調整了,也不符合這么多真金白銀去做一致性評價企業的預期。以量換價,首先量要對得起價格。另外,放水養魚,多養大魚,并形成涌動的蓄水池,才能讓市場永不枯竭。
三、投標企業限制,剛拿B證的企業控制投標。
為保障集采藥品的質量,將對投標企業進行限制,特別是剛拿B證的企業。這一措施將有助于篩選出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藥品企業,確保采購過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進一步提高集采藥品的質量。本身B證企業就是一種輕資產運營模式,其核心職能在于藥品研發、市場布局及銷售渠道管理,而將實際生產環節委托給具備生產資質的C證企業完成,但現在市場上充斥著太多的二道販子,買進買出只圖快錢,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背離了B證本身應該具有的內涵。所以,繼續嚴格控制B證的政策,只能說,是這些B證公司自己作的,誰也怨不得。
四、探索按廠牌報量,可能不再選省。
目前國采的政策是,選擇區域第一順位企業優先在供應地區中選擇1個地區。優先選擇完畢后,從第一順位企業開始,所有擬中選企業按順位依次交替確認剩余地區,每個擬中選企業每次選擇1個地區,重復上述過程,直至所有地區選擇確認完畢。這樣做的好處是市場格局相對清晰,每個地區確保獨家中選。但最大的問題就是相關區域的中選藥品會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且干擾臨床患者用藥習慣,并且對一線處方權有所制約,面且,區域獨家中選,并不有利于市場持續競爭,有造成區域壟斷之嫌。因此,筆者早在兩年多以前,就曾經在不同場合提出過相關建議,即相關產品各企業中選后,組織方將中選的采購量依據中標順位按比例劃分給相關企業,允許多家企業同時中選。但按廠牌報量的問題在于,很多企業又會把工作重心直接鎖定醫療機構,對于那些光腳降幅最大的企業,由于之前市場基本上沒有多太的銷售,中選后,可能會面臨醫院開發的難關。另外,對于一個省多家廠牌中選的局面,醫療機構如何平衡選擇使用?這需要規則制定者多聽聽一線醫生的呼聲與訴求,多方面統籌考慮。
五、支付標準政策替代接續
支付標準政策如果能夠替代接續的話,前提是國采方案已經足夠成熟了,但從前幾批國采來看,每一次地方國采的接續,仍然有企業的品種降幅相當的驚人。支付標準政策的出臺,是基于充分挖掘出藥品價格的真正面目,包括現在正在開展的價格治理,也是同樣的邏輯,如果價格不真實,貿然用支付標準替代接續,恐怕效果不一定會達到預期。
無論如何,新一批的國采,規則再調整、再升級,已成必然趨勢,控費的實質是一種平衡,如何讓平衡的政策達到各方滿意,新一批的國采,能夠給我們一個怎樣的答案,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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